附件10

关于在基建工程建设中建立签署《廉正合同》制度的暂行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建工程建设中的反腐败工作,保证基建工程建设的优质高效,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决定在我院基建工程建设中推行《廉政合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廉政合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把推行《廉政合同》作为在基建工程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加强对项目管理和相关部门干部职工的宣传和培训,使之了解推行《廉政合同》的重要意义,掌握《廉政合同》的内容与具体操作方法。

二、从200671日起,凡由我院管理、国家投资为主或我院自主投资的基建工程,均要与承包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并与工程合同同时生效。

三、《廉政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应该履行的廉政行为,双方在廉政建设中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单位及时间约定等(见《廉政合同范本》)。

 四、《廉政合同》的监督单位为我院纪委。监督单位要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工程验收时甲乙双方要对《廉政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连同《廉政合同》归档。

五、在大宗物资设备采购中,双方要签订《廉政合同》。

 

 

  二○○六年七月十日

 

 

  附件:1.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廉政合同》范本
                2.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廉政合同》范本

                                                             

 

附件1

基建工程建设施工廉政合同

(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

为加强我院基建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我院基建工程的项目法人(以下称甲方)XXX 与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XXX ,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严格执行我院XXX建设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甲方或乙方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甲方或乙方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或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其它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监理规程办事,不得为谋取私利向监理人员非法行贿,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同时必须对监理单位和工程监理人员履行向甲方承诺的上述其他廉政义务。

(六)乙方如果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或工程监理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向甲方组织或上级单位举报。甲方和工程监理部门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或严格遵守廉政合同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基建工程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乙方处罚。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XXX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监督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址:                               址:

        话:                              话:

                                                       

                                             监督单位(盖章)

                                               话:

                                               

附件2

我院XXX建设工程监理廉政合同

(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

    为我院基本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单位的项目法人(以下称甲方)XXX   与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XXX,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严格执行XXX工程监理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甲方或乙方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甲方或乙方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或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其它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监理规程办事,不得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基本建设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乙方处罚。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XXX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监督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址:                             址:

          话:                              话:

                                                         

 

                                             监督单位(盖章)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