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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07年通过政府招标确定由青岛华润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承担锅炉燃油供货,此项合同已于08年6月到期。
今年由于市场柴油需求供应量紧缺价格比较透明,我院一台锅炉已停用,柴油需求量减少,而且叁校区分散供货,如重新招标难以达到07年度的折扣率和柴油的及时供应(折扣率为市场挂牌价格的91%)。为保证较低的折扣率,调动供油厂家的积极性。2008年6月5日,我院给市财政采购办提出申请,按照07年度政府招标结果与青岛华润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续签采购合同,市财政采购办已经批准,同意按照07年的价格续签合同。2008年6月4日向院领导汇报,2008年6月11日提报审计、监察、西苑管务中心、分管院领导。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的申请意见。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08年6月18日至2008年6月24日止。若对上述招标结果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或发邮件等形式向监察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监察室
联系电话:86105202
E-mail: jw@q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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