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引进天然气的公示

  根据2008年第12次院长办公会会议决定引进天然气,彻底改变我院燃烧柴油的高能耗现状。杜绝餐厅使用液化气和柴油的不安全因素。方案经青岛市泰能燃气集团总设计师等有关专家论证,认为此设计方案符合我院餐厅灶头和锅炉使用的气压气量需求,并满足有关天然气使用技术规范和安全的规定,可投入施工。
   审计处委托的嵩德造价公司对新奥燃气公司的工程预算进行了逐项细致的审计,历经数次与燃气公司协商和谈判,最终确定工程总造价为10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08年7月8日至2008年7月14日止。若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或发邮件等形式向监察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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