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室职责
一、维护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行政纪律、行使监察职能、履行监察职责。
二、负责检查院行政干部及监察对象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学院决议、决定及遵守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负责受理学院行政部门和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举报以及以上人员不服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和说明。
四、负责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案件的查处。
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廉政教育。
六、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并进行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
七、完成上级监察机关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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