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岗位职责(1)

  1、负责受理来信、来访、举报工作。认真按受理程序和工作纪律做好接访、登记、承阅、摘录、核实、转办、统计、上报及建档工作。
  2、负责案件调查、取证、谈话、审理等工作,起草案件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和处分决定。
  3、根据领导安排,做好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专项检查,起草相关报告,提出监察建议。
  4、负责行政监察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搞好制度建设提出意见建议。
  5、负责纪检监察文件、材料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和归档工作。
  6、负责办公室固定资产、设备的建档、保管、领借以及日常行政、生活事务等具体工作。
  7、负责党支部和工会小组工作,收缴党费会费,组织好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和工会活动。
  8、负责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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