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重要节点警示教育和提醒,现将我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香港中路派出所原副所长崔亮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中秋节至2018年中秋节期间,崔亮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现金等,共计2.36万元。崔亮还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市北区人民法院原四级调研员周桂生违规收受购物卡和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8年,周桂生多次收受案件当事人赠送的购物卡、现金,共计2.7万元。周桂生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沧区残联原党组书记、理事长吴忠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3年至2021年,吴忠担任区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残联理事长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海鲜礼盒、酒等礼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宴请等活动安排,以及提供的无偿装修等服务,价值共计25.4万余元。吴忠同时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城阳区市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隋海吉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1年2月,隋海吉先后2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茶叶、海产品等礼品,价值共计1740元。隋海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莱西市经济开发区潍莱高铁建设管理办公室职员谭晓华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4月至6月,谭晓华多次驾驶本单位租赁的电动轿车办理私人事务,造成不良影响。谭晓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的发生,反映出高压态势之下,少数党员干部仍不收敛、不知止,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同时也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有的还在潜滋暗长,纠治“四风”必须永不止步。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