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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员干部参加全省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的通知
2016-06-13 08:44 党委办公室、纪委 

各党总支、各部门:

525日,学院通过内网CRP向全院处级干部转发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的通知》以及学院领导的批示,为确保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副处级至正局级党员干部(非党员干部不参加);

二、测试时间

61日至15日,测试人员登录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或者青岛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注册;

625日至30日,测试人员登录网站查询、打印准考证;

7月上中旬进行集中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测试人员要按时报名注册、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注册时,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注册截止后信息不能修改。

   三、测试地点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市南区金坛路17号)。测试时,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四、测试方式

测试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由计算机随机抽取80道测试题,总分100分,其中单项选择30题,每题1分;判断3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20题,每题2分。测试答题时间为50分钟,提交后由计算机当场生成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五、测试内容

学习测试题将在青岛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廉洁青岛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上线,党员干部可自主进行在线学习和模拟测试。

党员干部下载“高等院校”测试题库学习。全套复习题共三部分,均要学习,共计1050题。

   六、有关要求

1.参加测试的党员干部要把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认真复习、全力备考。

2.参加测试的党员干部,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测试,需向党委主要领导请假,并向市纪委出具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测试和集中测试成绩不合格人员,集中测试后3个月内统一安排补考。

3.集中测试结束后,测试成绩由省市纪委书面通报学院党委。测试成绩两年内有效,作为党员干部提拔任用条件之一,不合格者暂缓使用。

4.要把严肃测试纪律作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检验,对替考、作弊者一律取消成绩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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