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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2021-02-03 10:28  

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疫情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市委工作部署,根据中共青岛市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拟对相关部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聚焦关键环节 开展自查

(一)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有关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完成上级有明确时间节点要求的疫情防控任务。

(二)是否严格做好留学生、外教的闭环管控,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学生的摸排情况。

(三)针对个别涉及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实习学生相关摸排情况。

(四)学校内部教职工入青离青,入校离校的日常管控工作。

(五)冬季学期有关培训项目人员管控工作。

(六)疫情防控相关分管部门隐患排查情况。

以上情况请于25日摸排完毕以报告形式发纪委办邮箱。

二、聚焦责任落实 实地检查

   针对国内疫情新变化,检查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任务部署落实情况。实地检查各相关部门的预案,会议记录,工作流程,领导批示落实情况等。此项工作计划28日前组织实施。

三、有关要求

(一)监督检查将持续整个疫情防控过程。

(二)针对有关问题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凡属于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简单化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经查实启动问责程序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对因职能部门因工作壁垒造成落实防疫工作不顺畅的,学校纪委或者监察专员办公室将提出监督监察建议。

(四)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既要做好疫情防控还要做好就地过年的师生员工服务保障和人文关怀工作。

(五)监督检查重在监督主责部门履行职责情况,通过监督检查,绷紧政治弦,确保学校顺利度过疫情关。

四、重点监督部门

  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安保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宣传部、培训学院和有关二级学院。

联系人:朱磊  电话:13356390612

                     纪委办

                          20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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