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学院党字〔2012〕53号 中共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车辆管理 及日常办公经费管理的意见 (2012年12月24日) 各党总支,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严格程序,明确责任”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经党委研究决定,对学院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及日常办公经费实行集中管理,实施意见如下。 一、公务接待经费管理 (一)接待及用餐审批 1.各职能部门主办的大型会议及接待。由主办部门提前一周向党委、院长办公室报送接待方案并填写《公务接待用餐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同意,党委、院长办公室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 2.各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在校内外接待用餐安排。由主办部门提前一天填写《公务接待用餐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同意,党委、院长办公室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 3.凡未经批准到校内外用餐或超过已批用餐标准的,均不补办审批手续,用餐费用或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4.出差期间发生的宴请,出差前按规定填写《公务接待用餐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同意,党委、院长办公室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遇特殊情况需作出说明,补办审批手续,随同出差费用一并报销。 (二)接待礼品管理 1.来访人员馈赠的礼品,应及时送交党委、院长办公室,按学院礼品管理规定办理。 2.对外交流礼品由党委、院长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和发放,参照用餐审批程序办理。 (三)已列入预算的会务费,按审批程序办理。 (四)日常工作餐标准按《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接待工作管理规定(修订)》执行。 (五)各二级学院的公务接待费和礼品费,在预算额度内,按上述审批程序办理。 二、车辆使用经费管理 车辆使用经费按年度预算由党委、院长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党委、院长办公室负责院领导和职能部门使用车辆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以及车辆保险费、维修费、年审费等。 各二级学院使用车辆固定,经费自筹。 三、日常办公经费管理 (一)各职能部门日常办公用品经费。日常办公用品由党政办公室统一采购、发放,各职能部门每学期集中提报一次,按需领取。 (二)各职能部门因公出差经费 1.申请。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经分管领导同意,党委、院长办公室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 2.出差费用报销。本人在报销票据上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财会处预审后报主要领导审批。 3.由于临时而重要工作产生的交通费用等,事后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管理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接待工作管理规定(修订) 2.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修订) 3.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因公出差审批表 4.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日常办公用品申领表 5.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日常办公经费使用审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