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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及日常办公经费管理的意见
2016-06-15 15:50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及日常办公经费管理的意见

发布者:中共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12-24

技术学院党字〔201253


中共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车辆管理
及日常办公经费管理的意见
 (2012
1224)

各党总支,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严格程序,明确责任”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经党委研究决定,对学院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及日常办公经费实行集中管理,实施意见如下。
  一、公务接待经费管理
  (一)接待及用餐审批
  1.各职能部门主办的大型会议及接待。由主办部门提前一周向党委、院长办公室报送接待方案并填写《公务接待用餐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同意,党委、院长办公室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
  2.各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在校内外接待用餐安排。由主办部门提前一天填写《公务接待用餐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同意,党委、院长办公室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
  3.凡未经批准到校内外用餐或超过已批用餐标准的,均不补办审批手续,用餐费用或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4.出差期间发生的宴请,出差前按规定填写《公务接待用餐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同意,党委、院长办公室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遇特殊情况需作出说明,补办审批手续,随同出差费用一并报销。
  (二)接待礼品管理
  1.来访人员馈赠的礼品,应及时送交党委、院长办公室,按学院礼品管理规定办理。
  2.对外交流礼品由党委、院长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和发放,参照用餐审批程序办理。
  (三)已列入预算的会务费,按审批程序办理。
  (四)日常工作餐标准按《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接待工作管理规定(修订)》执行。
  (五)各二级学院的公务接待费和礼品费,在预算额度内,按上述审批程序办理。
  二、车辆使用经费管理
  车辆使用经费按年度预算由党委、院长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党委、院长办公室负责院领导和职能部门使用车辆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以及车辆保险费、维修费、年审费等。
  各二级学院使用车辆固定,经费自筹。
  三、日常办公经费管理
  (一)各职能部门日常办公用品经费。日常办公用品由党政办公室统一采购、发放,各职能部门每学期集中提报一次,按需领取。
  (二)各职能部门因公出差经费
  1.申请。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经分管领导同意,党委、院长办公室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
  2.出差费用报销。本人在报销票据上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财会处预审后报主要领导审批。
  3.由于临时而重要工作产生的交通费用等,事后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管理规定,自201311日起施行。

附件:
 1.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接待工作管理规定(修订)
 2.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修订)
 3.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因公出差审批表
 4.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日常办公用品申领表
 5.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日常办公经费使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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