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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6-06-15 16:53 中共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学院党字〔2015〕10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发〔2013〕14号)、《山东省实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鲁发〔2014〕4号)和《山东省教育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鲁教监发〔2014〕5号),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从抓党的作风建设入手,更加科学有效的防惩腐败,为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技高品端”高素质职业人才提供有力保障。

经过扎实工作,到2017年,“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教风学风明显好转,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制度更加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更加有效,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立德树人、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得以建立和优化。

   二、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防惩腐败的治本之策,认真治理“四风”问题,严明党的纪律,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以优良党风带校风促学风。

   (一)严明党的纪律,切实履行工作责任

   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严格请示报告制度,牢固树立党性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认真贯彻落实院党委决定,坚决执行学院工作任务部署,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办事效能高,无推诿扯皮问题。加强服务教学、学生管理一线意识,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改善学生学习、生活条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校园网、院报等管理,深入开展干部师生思想政治动态和意识形态领域倾向性问题的研判,严防敌对势力利用学术交流、科研资助、捐资助学、项目培训等手段进行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二)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有效改进工作作风

   学院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坚决整治“四风”问题。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制度的意见》、《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和《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的制度》,不断完善维护师生权益机制,畅通师生诉求反映渠道,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细化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措施,完善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公开公示制度和实施细则。改革会议、公文制度,着力改进会风文风。完善作风建设监督惩戒制度,加强执纪检查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规行为。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自觉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正确行使权力。

    (三)加强师德建设,弘扬优良教风学风

   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良好党风带动师德师风,严格执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各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表彰、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大力弘扬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师德风范,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完善教育教学规范等配套措施,完善教师聘用和工作评价体系,将师德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务(职称)评审、绩效评价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防范学术活动中寻租营私、舞弊失德等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师德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

   三、坚决有力惩治腐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把坚决惩治腐败作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

  (一)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格查处学院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件,以及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办侵害师生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截留、挪用、侵占、虚报冒领教育经费等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加强对教师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行为严重者取销教师资格,以纯洁从教行为。畅通举报渠道,严格查办案件程序,严明办案纪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实施“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腐败问题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完善民主推荐制度,改进任职考察工作,强化廉政审查把关,对拟提拔干部进行公示,对新任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坚决纠正跑官要官不正之风,对违规用人问题及时发现、迅速处理、严格问责,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坚持和完善督查制度,对干部群众举报的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查核,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三)严肃查纠招生考试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大对单独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考试窃密泄密等问题。坚决制止有偿招生、发布虚假招生广告和违规招生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惩各种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规行为。

   (四)加强基建维修项目监管

   严格遵守国家基建维修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严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完善学院内部基建维修管理制度,推进基建维修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强基建维修项目成本控制,推行基建维修项目审计制度。加强对学院基建维修项目参建方的管理。推动基建维修办事制度、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审批结果、投资安排、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接受校内外监督。查找基建维修各个环节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清单,建立健全基建维修管理和监督的风险防控体系。

  (五)严厉查处学术腐败突出问题

  严厉查处学术论文剽窃、科研项目评审及经费使用中的腐败行为。建立和完善规范学术权力的各项制度,坚持公开透明,实施廉洁评审、阳光评审,确保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学术性评审弄虚作假。坚持学术道德,端正学术风气。坚持违规必究,严肃查处学术腐败行为。

   (六)建立抓早抓小工作机制

   坚持严管厚爱、防微杜渐、治病救人,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提醒,对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函询、约谈、诫勉。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

   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深入开展预防腐败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增强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构建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有效机制。

   (一)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教育;学院党委中心组每年安排廉政专题学习,将廉洁从政从教列为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在教师中大力开展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弘扬高尚师德;在学生中深入开展廉洁养成教育,加大推动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力度;丰富反腐倡廉教育内容和形式,采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多种形式,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廉政谈话提醒、廉政承诺、廉政风险告知和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工作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反面典型的警示,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件提醒、教育党员干部与教职员工引以为戒,洁身自好。

  ( 二)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

  根据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学院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廉洁性要求融入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依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办公用房清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完善基建工程、招标采购、职称评聘、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等制度规定,建立“三公经费”管理长效机制,严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国(境)的经费开支。

   健全惩治腐败制度。完善学院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健全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和完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经党委会集体决定的制度;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对于事关学院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规范学术委员会的组成、权责和运行规则,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参与机制。

   (三)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健全重大决策公示和听证制度,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都要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采纳情况;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涉及学生权利义务变更的制度性文件,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和听证程序;完善学院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事项的制度;深化党务院务公开,认真落实“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充分利用信息化和新媒体手段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完善公开程序,规范公开内容;加大审计工作力度,加强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完善审计监督体系,建立审计问题责任追究制度。

  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规范学院内设机构职责任务和职能定位,修订完善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学术科研等权力运行防控流程图,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推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等级风险岗位并承担领导责任制度;开展岗位风险提醒活动,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长期性常态化。

   五、明确职责定位,强化组织领导

 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师生支持和参与。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坚持“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制度。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带头纠正“四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带头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带头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

   落实“一岗双责制”。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加强廉洁自律,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学院各党总支、部门负责人要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既要抓好部门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廉洁自律,对分管领域的反腐倡廉工作强化组织、督查和指导,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学院党委要认真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容,每年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实施“阳光工程”,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和保证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职责,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落实齐抓共管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三)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学院纪委要协助学院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更好地担负起惩治腐败方面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力度;腐败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学院纪委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突出抓好主业,坚守责任担当,明确职责定位,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严明审查纪律,坚决纠正跑风漏气、违纪违规办案行为。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干部队伍。

(四)增强惩防工作合力

   牵头部门落实主要责任。学院各党总支、各部门牵头,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部门作用,完善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有序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组织部、人事处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管理监督;宣传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教育;纪委、监察室注重发挥纪律约束的作用;其他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

     协办部门落实配合责任。协办部门要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配合支持牵头部门开展工作,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任务,齐心协力抓好落实。

  (五)狠抓工作落实

               各党总支、各部门要按照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部署,把惩防体系建设融入业务工作之中,切实抓好贯彻落实。部门之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整体推进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中共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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