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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格会议程序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
2016-06-15 16:55  

                                             技术学院办函〔201612

各部门:
  为强化责任意识,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现就进一步严格会议程序、严肃会议纪律重申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严格会议审批
  (一)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会务管理的通知》(技术学院办函〔201330号)要求,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严格坚持每周一、三、五无会日制度。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主题不明确、准备不充分、议而不决的会议坚决不开;可用公文、电话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召开会议;内容、时间相近,或出席人员多数相同的会议,要合并召开或套开。
  (二)严格会议报批手续。各部门要超前思考谋划,于每周三下午5点前将下周拟召开的会议报办公室进行统筹协调,凡未列入学院周工作日程的,原则不得随意召开会议。因工作需要确需增开全院性会议的,须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召开。
  二、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
  (一)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会,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安排他人替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各部门工作安排如与学院会议冲突,原则上应服从学院会议安排。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经批准后安排其他人员参加。未履行请假手续又不能及时说明原因的,按缺会处理。
  (二)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要自觉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严禁在会场内接打电话。要集中精力听会,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不在会场随意走动、打瞌睡、从事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离会或中途换人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说明理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开。有确需向与会领导报送的紧急文件或会议材料,应通过会议工作人员呈送,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会场。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
  会议主办部门应于会议结束后,及时在校园内网通报会议出勤情况。办公室将会同院纪委,不定期对会议组织和会议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相关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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